把孩子教育的也看不起我,也瞧不起姥娘家。
我整天忙著,也顧不得倒拾自己,老公是個看臉的,孩子五歲的時候他明目張胆的出軌了,還把女人帶回家。
他們家一個為我做主的人都沒有。我兒子還夸那個姨姨長的漂亮。
我忍無可忍,提出了離婚。前夫都沒猶豫直接點了頭。但是不讓我把兒子帶走。
我掉下來的這塊肉就是我的命根子,我怎麼忍心不帶走。
可我的兒子卻對我的痛苦視而不見,他是個六歲的孩子懂事了。他只說我是個壞媽媽,他不要我,也不要跟我走。
事已至此,我也沒辦法。只能離婚讓孩子跟著男方。
離婚後的半年時間裡,家裡人又介紹了現在的老伴。
年輕時身體受過傷不容易有孩子,所以至今不肯姑娘願意嫁給他,除了這點毛病其他的都還不錯。
當時我還沒從痛苦中抽離出來,我決定就算結婚也不要孩子。正好這個人貼合我的條件。
我就這麼嫁了。

這期間我曾數次去學校里看望兒子,他要麼避而不見,要麼就用惡毒的語言攻擊我。連帶著我買的東西也被他扔出來。
慢慢的,我看他的次數也越來越少,然後我發現自己懷孕了。
閨女出生後,為了給她一個好的環境,老伴帶著我們搬家了。閨女大點的時候,我回娘家總要順路去一趟學校。
兒子根本不待見我,還指責我讓他生活在單親的家庭,對不起他和他的爸爸,對於他爸爸犯的錯,他閉口不提。
我意識到這個孩子雖然身上有我的血脈,可他已經被他們家養偏了。我終於決定要放棄他。
我不會去見他,只是逢年過節的時候會買些衣服鞋子拜託熟人給送過去,送一次扔一次。
熟人也勸我,既然分開了,那就別拉拉扯扯的,孩子也不願意認你,你就把自己的日子過好就行。
從那以後,他們的消息我再也沒刻意打聽過。
外面有人敲門,老伴問我怎麼鎖門了。我把剛才的時給他說了,
他氣的拍大腿,:「什麼人啊,這都多少年了,想起來了又,」
我說:「放心吧,我不會心軟的,」
後來,前婆婆又帶著孫子打上門,說我們家的東西都是她孫子的,反正我們也沒兒子。
聽著她的話,我憤怒的要打報警電話,可能是前公公犯了事,被抓了,一聽我要打電話,前婆婆這才消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