隔壁趙老三家,他兒子女兒結婚爸媽去世,我也給了不少錢,可這次輪到我辦事情,他給的是一次比一次少,這算哪門子事,白瞎當初我對他那麼好了,簡直是在跟我開玩笑,這種人真不值得交往。
可事已至此,又能如何呢,沒法子,我又想到,或許可以再辦一次酒席。但這再辦,可就是第四次了,莫不說用什麼理由,就是這麼頻繁的辦事情,能不能有人來都是個問題。但為了兒子,我別無選擇。
後來,我把家裡的雞圈翻新了,借著這個理由,要再辦一次,這時候,不僅是家裡反對我,左鄰右舍看不起我,就連我的兒子,都在暗地裡埋怨,我知道這個辦事的理由很荒唐,但我盤算著,只要這次再收四萬,三萬也行,二兒子買房的事情就有著落了。

第四次酒席,我準備了二十桌,結果就來了幾個人,一桌子坐不下,兩桌子坐不滿,我尷尬的無地自容,等過後算禮金的時候,連辦酒席的錢都沒回來,把我氣得大罵這些人,二兒子卻比我更生氣,他沖我吼:「讓你別辦非得辦,臉都丟盡了」。我聽他那麼說,無奈的嘆口氣說:「不然咋給你買房」,兒子不依不饒,我們兩個又吵了起來。
後來,老伴把我扶到屋子裡了,我這心裡五味雜陳,難道我真的錯了嗎?我只是想拿回自己的錢,這樣也不行嗎?